公告自本(103)年4月23日起修正「輸出入簽審文件專用證號代碼及適用範圍」如附件。

2014-04-24 資訊室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2014/04/24
發文字號:貿管字第1032850117號
附件說明:如主旨(1032850117-1.pdf)

主旨:公告自本(103)年4月23日起修正「輸出入簽審文件專用證號代碼及適用範圍」如附件。
依據: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第2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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