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本(105)年5月20日起中國大陸製CCC8543.70.53.00-9EX「錄音用混波組」等2項貨品及CCC8543.70.94.00-0EX「紅外線遙控器」等2項貨品准許輸入,相關貨品分類號...

2016-05-19 管理組進出口管理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504602380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自本(105)年5月20日起中國大陸製CCC8543.70.53.00-9EX「錄音用混波組」等2項貨品及CCC8543.70.94.00-0EX「紅外線遙控器」等2項貨品准許輸入,相關貨品分類號列及中英文貨品名稱,如附表。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說明:
一、 為配合「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本部國際貿易局爰配合修正相關貨品分類號列,其中CCC8543.70.51.00-1「錄音用混波組」及CCC8543.70. 52.00-0「錄音用減音組」,屬本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物品項目,自本年5月20日起該2項號列刪除,原屬該2項號列項下之貨品合併CCC8543.70.99.90-6「其他電機及器具」項下部分貨品(指已開放71項以外之部分貨品),改歸列CCC8543.70.53.00-9「混音用之數位訊號處理器具,可連接有線或無線網路者」,爰公告旨揭中國大陸製CCC8543.70.53.00-9EX「錄音用混波組」、「錄音用減音組」等2項貨品准許輸入。
二、 現行CCC8543.70.99.20-1「紅外線遙控器」項下之「用於影像遊戲機之紅外線遙控裝置」及現行CCC8543.70.99.30-9「外接之射頻功率放大器」項下部分「微波放大器」,原屬本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物品項目,合併CCC8543.70.99.90-6「其他電機及器具」項下部分貨品(指已開放71項以外之部分貨品),自本年5月20日起改歸列CCC8543.70.94.00-0「用於影像遊戲機之紅外線遙控裝置;數位飛行數據記錄器;微波放大器」項下,爰公告旨揭CCC8543.70.94.00-0EX「紅外線遙控器」、「外接之射頻功率放大器」等2項貨品准許輸入。

部長  鄧 振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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