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6年3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CCC8523.49.00.21-0「已錄製聲音及影像之雷射影碟(LD)、影音光碟(VCD)及數位影音光碟(DVD)」1項貨品號列刪除輸出規定代號...

2017-02-14 管理組進出口管理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2月14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67003414號
附件說明:如文(1067003414-1.pdf)

主旨:公告自106年3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CCC8523.49.00.21-0「已錄製聲音及影像之雷射影碟(LD)、影音光碟(VCD)及數位影音光碟(DVD)」1項貨品號列刪除輸出規定代號「571」。
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6年1月18日智著字第10616000951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如附件)。

點擊率:2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