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5月2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804602030號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製CCC2005.99.31.90-7及2005.99.32.90-6項下之「蔥仔酥與其他蔬菜混合調製品」停止輸入。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及行政院108年4月23日院臺經字第1080012214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一、鑒於開放中國大陸製「蔥仔酥與其他蔬菜混合調製品」,未符「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所列對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之條件,爰予停止輸入。
二、變更中國大陸製CCC2005.99.31.90-7及2005.99.32.90-6項下之「蔥仔酥與其他蔬菜混合調製品」輸入規定,如附表1及附表2。
部長 沈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