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國共計2,155起電動滑板車(E-Scooter)事故

2021-04-16 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何元圭

資料來源:德國聯邦統計局

文號:1104040002號

 

電動滑板車(E-Scooter)已成為德國主要城市街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據首次公布之初步統計,2020年德國警局登記之小型電動車事故計達2,155件;另據德國聯統計局資料,共造成5人死亡,386人重傷及1,907人輕傷。80%以上之傷亡為電動滑板車行駛於道路上所致。

大多數造成傷亡之電動滑板車事故發生在人口最多的北萊茵-西伐亞邦(566件)及巴伐利亞邦(334件),而以麥佛邦(16件)及圖林根邦(11件)的電動滑板車事故最少。

在德國境內,近四分之三(72.1%,1,553件事故)的人身傷亡事故由電動滑板車駕駛人擔負主要責任,而其中又以駕駛人在無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情況下,失去對車輛的掌控最常發生(644件)。

此外,在警方記錄之2,355次電動滑板車駕駛不當行為中,以酗酒最為常見(431人行為不當,占18.3%),而同期間自行車及未註冊機車的酒駕比例分別是7.1%及7.8%。其次,不正確使用車道或人行道(392人行為不當,占16.6%)也是造成事故的常見原因。電動滑板車須在可能情況下使用自行車道或保護車道,避免行駛於車道及車肩,且禁止騎駛於人行道。至不合宜的速度(199人行為不當,占8.5%)則為第三大常見原因。

電動滑板車事故駕駛人相較年輕,2020年76.0%肇事者年齡低於45歲,33.7%甚至不到25歲,僅7.4%為65歲以上。相較之下,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事故中65歲以上肇事者比例為18.2%,明顯較高,僅一半(50.3%)年齡低於45歲,25歲以下肇事者比例也只有24.2%。

在2,155件造成人員傷亡的電動踏板車事故中,918件是個人事故,即無其他人參與事故。5名死亡之電動滑板車駕駛中有3人在個人事故中喪生,所有受傷的電動滑板車駕駛中有一半也歸類於個人事故。

超過一半(1,170件)的電動滑板車事故傷亡非屬個人事故,其中多為與汽車(693件)間的事故,而在與汽車的碰撞事故中,有三分之一的電動滑板車駕駛受傷(占37.2%)。

整體而言,電動滑板車事故比例相較極低。2020年德國警方登記之人員傷亡事故計達26萬4,000件,電動滑板車占比僅0.8%,遠不及自行車之91萬5,000件事故,共造成426名駕駛死亡,1萬7,079人重傷及7萬4,472人輕傷。

自小型電動車法規於2019年6月15日生效以來,電動滑板車(E-Scooter)可被允許使用於德國道路交通。用戶必須儘可能使用自行車道或保護道,應避免行駛車道及路肩,並禁止使用人行道。電子滑板車的使用者不需要駕駛執照,但必須年滿14歲。駕駛人飲用之酒精濃度適用一般的每毫升0.5限值。未滿21歲的年輕人及剛獲得駕照的人如果要使用電動滑板車,則絕對不得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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