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就邊貿擴大使用泰銖、人民幣及緬元事進行會商

2022-06-28 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陳組長伯彰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6月26日在奈比都緬甸中央銀行副行長Than Than Swe、中央保障貿易物資暢通委員會秘書與有關官員討論在緬中及緬泰邊境貿易中,擴大人民幣/緬元、泰銖/緬元使用的事宜。

 

緬甸經濟銀行、當地私人銀行及泰國銀行如Siam商業銀行、曼谷銀行、Kasikorn銀行等開始在緬中、緬泰邊境貿易中使用當地貨幣人民幣/緬元/泰銖。泰銖/緬元的使用始於苗瓦迪(Myawaddy)及大其力(Tachilek)。會議的重點是在丹老(Myeik)及高當(Kawthoung)擴大使用泰銖/緬元,在清水河(ChinShweHaw)擴大使用人民幣/緬元。該次會議討論成立一個地面工作小組,與省邦政府、當地貿易商、商務部、海關及銀行合作,迅速執行程序標準及銀行協議,以便在7月的第1週及第2週開始工作。

 

此外,與會官員還討論緬甸銀行通過在泰國的泰國銀行,受理緬甸勞工人的泰銖匯款,並轉付給他們在緬甸之父母及親屬的方案。2021-22財年以來,在緬甸央行、商務部、計畫財政部,以及中央委員會的合作下,通過使用人民幣/緬元及泰銖/緬元擴大區域貿易,降低匯率風險。

 

在人民幣/緬元試點期內,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第3週,出口收入1,974.64萬人民幣、進口支付7,769.9萬人民幣,順差1.19億人民幣。在泰銖/緬元試點期內,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第3週,出口收入15.4億泰銖、進口支付11.37億泰銖,順差4.02億泰銖。此外,截至2022年6月第3週,核准的勞工匯款收入為2,954.8萬泰銖。

 

外國銀行實施的支付機制已由緬甸中央銀行多次討論,至有關泰銖/緬元及人民幣/緬元支付的事宜,則與泰國相關銀行、中國銀行及泰國銀行協調處理。並簽署協議明定支持資金流動、貿易融資及結算時間以轉換貿易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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