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家別,障礙類別,主要障礙,現狀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784,非關稅,部分產業仍適用設立公司需合夥人之規定;代理不易解約。,1. 據阿聯商業公司法(UAE Commercial Companies Law)規定,阿聯自2021年6月1日起取消外國人設立公司需聘用一名阿聯公民為合夥人或代理人的規定,然而外資所有權限制仍適用於部分具戰略重要性的產業,例如石油開發精煉、交通、水電、海水淡化等。2. 對於仍需要代理的商業活動,要解聘或終止與不良代理人的合約關係極其困難,據阿聯「商業代理法」(the Commercial Agency Law)規定,除非委託人有正當理由,否則禁止商業機構終止或不與代理人續約。此外,即使先前的代理期限屆期,委託人也不得以另一代理人的名義重新註冊商業代理。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784,其他障礙,保障雇用阿聯本國籍勞工,"1. 阿聯部份產業擁有超過50名員工之企業,須根據「酋長國化(Emiratization)」政策雇用最低比例的阿聯公民,此比例將逐年調增高,由2023年的4%調高至2026年的10%,違者將依照人數處以每人/每年72,000迪拉姆的罰款。此項政策同時適用於公私部門,在阿聯經營的本地和外商公司均受此項政策限制。2. 另自2024年起,20至49人企業需雇用至少一名阿聯公民,未達標準須向政府繳納96,000迪拉姆罰款。2025年倘未雇用2名以上阿聯公民,須向政府繳納108,000迪拉姆罰款。" 埃及,818,非關稅,行政障礙,1. 埃及政府進出口管制局(GOIEC)對進口商品檢驗及管制,規定繁多,且作業程序不明確,商品進口時間長。2. 進口商需先向GOIEC登記商品生產工廠資料方得進口,而登記手續繁複且被要求諸多冗複的步驟和文件申請,特別是阿拉伯語翻譯,文件成本費用甚高。 埃及,818,關稅程序障礙,ACI貨品線上預先申報系統,埃及推出ACI通關線上申報系統,強制進出口商上網登綠註冊會員,透過第三方加密來上傳通關文件並逐案收費,該系統缺乏明確的操作說明,進出口商衍生額外的時間與費用成本。 以色列,376,標準與認證,猶太潔食(kosher)認證—肉品進口方面,1.以色列原則上禁止非猶太潔食的肉品進口(僅某些肉製品例外,且每年進口限量在1200公噸上下),卻允許境內生產銷售非猶太潔食肉品,違反WTO國民待遇原則。2.自1994年以來,輸往以色列的禽畜產品均須檢附符合猶太教飲食教規(Kashrut)的潔食證明,該證明文件必須由以國猶太教大祭司(Chief Rabbinate)指派代表,前往出口國當地監督屠宰過程,確保肉品的清潔度與新鮮度符合規範後進行核發。3.然而,根據最近一次(2018年7月)WTO對以色列進行的貿易政策檢討,前述以國大祭司專屬的認證程序有特殊例外,美國當地的猶太祭司被允許自行核發猶太潔食認證,此亦另外造成WTO會員間之差別待遇。 以色列,376,標準與認證,醫療器材進口,以色列衛生部針對醫療器材列出認可國家名單,承認該等國家發出的符合性證書(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自該等國家輸出的醫療器材可享有簡便的通關程序,造成不同國家間之差別待遇,受影響的項目為HS Code 9018至9022之產品。 以色列,376,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要求補償交易(Offset),1. 以色列的政府採購藉由產業合作協議(Industrial Cooperation Agreement)實施補償交易,外國得標廠商必須透過以下四種方式之一,滿足採購契約的自製率要求(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1)投資在地產業、(2)與在地廠商共同開發或共同生產、(3)分包給在地廠商、(4)向在地廠商採購。2. 以色列為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成員,自2009年1月1日以來,於GPA義務涵蓋範圍內的政府採購案,以色列產業合作協議訂定補償交易比例為20%(目前已下調為18%),GPA義務範圍以外的採購,其補償交易比例為35%,軍事採購補償交易比例則為50%。3. 對中小型出口商而言,依照產業合作協議採購以國產品將大幅影響成本收益,間接使其參與投標受限。且儘管以國法院裁決禁止將廠商的補償交易提案納入決標考量,不少外國廠商仍認為提案內容扮演決定性因素。4. 許多以色列政府採購標案附帶無限責任條款(unlimited liability),廠商履約時倘遭遇不可預見的問題,將面臨支付鉅額法律費用之可能,致使多數參與投標的外國廠商被迫為此風險進行投保,進而抬高其標價,削弱與以國本土廠商間的競爭力。另針對軍事採購標案,尚要求外國廠商必須有合作的本土代理商或在以色列擁有以幣(New Israeli Shekel)銀行帳戶。 約旦,400,非關稅,進口許可申請耗時,約旦針對特定食品及未加工農產品要求進口許可,核准程序費時且缺乏透明度。此外約旦政府對於通訊及安全設備之進口,規定須取得特別許可證。 約旦,400,政府採購,國貨優先(公開表示將優先採購國貨),約旦目前仍是WTO政府採購協定觀察員,對醫療(藥)用品之政府採購明訂,產品如有國內3家以上約旦國民開設公司(工廠)販售(或生產),禁止向外國公司或工廠採購。 沙烏地阿拉伯,682,非關稅,調增增值稅,1. 沙烏地自2018年1月1日起課徵VAT,稅率為5%,包括生產、分配與銷售階段之大部分貨品與服務均在課徵範圍。2.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及國際油價驟跌對沙烏地財政收入的影響,沙烏地自2020年7月1日將VAT稅率自5%提高至15%。 沙烏地阿拉伯,682,非關稅,沙國食藥署要求以外交管道提交我商名單供審核且進度緩慢,沙烏地要求海鮮出口廠商需至「食品藥物管理署(SFDA)輸出水產品之設施(加工廠)」註冊登錄,並以外交管道遞交資料。惟我業者於2021年至2023年間新增名單,審核迄未完成。 沙烏地阿拉伯,682,標準與認證,沙國未及時更新官網資訊致進口產品無法符合最新規定,1. 2019年1月1日起沙烏地標準局(SASO)開始實施沙烏地阿拉伯產品安全計畫(SALEEM)並啟用SABER線上認證系統,產品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須進入SABER系統(http://saber.sa.)完成註冊,並選擇被SALEEM認可的認證機構(如: SGS)完成認證流程。2. 惟SABER系統之各項資訊未能即時更新(如:進口商向我商表示輪胎需取得SABER認證,惟該消息未於SABER官網公佈),常造成我產品於通關時被擋關。 沙烏地阿拉伯,682,關務程序 ,沙國進口通關作業延宕使出口國廠商承擔較長押匯責任,且使進口商因遲無法清關致延遲出貨。,沙國「海關總署」下轄各海關辦公室之行政效率較低,常造成進口商提關困擾甚至延遲提貨,進而延宕出口商「貨款獲得完全清償之期日」(即以信用狀付款為例,須廠商完成提貨且由開狀行將貨款歸墊「押匯銀行」後,出口商始得真正解除「匯票之抵押責任」)。另關務延宕使進口商因遲無法清關致延遲向業主出貨,甚至發生業主因此取消出口訂單情形。 沙烏地阿拉伯,682,原產地規定,出口至沙國須檢附原產地證明,產證係通關必要文件,即使暫時進口參展仍需檢附,產證之目的國及進口人需為沙國及其廠商(曾發生過臺灣至他國參展之產品轉運至沙國,因產證問題而無法通關之案例)。 沙烏地阿拉伯,682,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或工程標案訊息不透明且作業時間倉促,沙烏地標案資訊不透明且公佈標案至結標期間平均少於3個月,有意投標廠商準備時間極為匆促(一般大型工程標案約需至少1年備妥相關投標資料)。 沙烏地阿拉伯,682,政府採購,區域總部設於沙烏地的公司才能與政府簽署商業契約/標案,沙烏地政府宣佈2024年起實施區域總部計畫,廠商與沙國政府(包括政府各機關或事業以及政府持有的基金)簽訂100萬沙烏地里雅(約26.6萬美元)以上之契約,須於當地設立區域總部(regional headquarter)。盼藉此吸引更多外資、提升在地製造、創造工作機會、減少經濟漏損(economic leakage)、增加支出效率並確保政府部門採購的貨品或服務維持一定在地化比率。 沙烏地阿拉伯,682,投資,投資金額,依沙烏地阿拉伯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Authority,MISA)規定,目前於沙國投資設立貿易、批發及零售業,最低投資金額為3千萬里雅(1美元約兌3.74里雅),金額高,投資不易。 沙烏地阿拉伯,682,人員移動,課徵外籍員工費及眷屬費,1. 自2018年1月1日起,倘私部門公司外籍員工人數大於沙籍員工,該公司須為每名外籍員工支付外籍員工費(expat fee)每月400里雅,嗣於2019年及2020年分別調升至600及800里雅,造成企業之人事成本上升而改用沙籍人力。2. 自2020年1月1日起,外籍員工眷屬(包括妻子、兒子、女兒、父母、岳夫母、幫傭或司機等)須支付眷屬費,費用為400里雅/人/月。 沙烏地阿拉伯,682,其他障礙,聘僱沙籍員工規定,"1. 沙國外籍工作人員約1,000萬(約當總人口34%),其中100餘萬從事中、高階層之工作,已無形中排擠沙國人民之就業機會。沙國政府約自2001、2002年起,要求各外資企業「雇用一定比例」沙國人民,且雇用比例漸次提高(即「沙化政策(Saudization)」)。2. 上述沙化政策目前已實施於牙醫、藥局、工程師、會計師、商場、餐飲、外燴、超市、資通訊技術人員、操作暨維修人員、客服人員、旅宿、教師、不動產從業人員、電影院、駕訓班、技術工程、海關通關、食品雜貨商、醫療、秘書、翻譯、店倉管理、數據登錄、影視、航空、光學、客服、檢測、郵件包裹遞送、遊樂園及遊樂中心、顧問等行業。3. 沙烏地於2021年4月25日將沙籍勞工每月最低工資自3,000里雅調升至4,000里雅,月薪在4,000里雅以上者方得被計入企業沙化比例。" 奈及利亞,566,標準與認證,進口產品需認證,原則上進口商品每次出貨前均須申請奈國標準局(SON)指定的「全國公證(Intertek)」公證公司驗貨,驗貨後由公證公司開立許可證(SONCAP certificate),之後才能辦理提貨。不同產品可能會有不同之驗貨程序與時程,部分甚至須送至國外檢驗。各種產品規定、時程與費用不一,出口業者須先向前述之公證公司一一確認,時程手續上較為繁雜耗時。 奈及利亞,566,原產地規定,自製率要求,奈國國家資通訊科技發展局(NITDA)於2013年公布「奈國資通訊產品自製率指引」要求在奈國所有資通訊OEM公司當地組裝需全部使用奈國製造硬體;惟迄今未對違法公司採取任何制裁。 奈及利亞,566,政府採購,採構程序不透明及收款困難,奈國尚未加入GPA會員或觀察員,奈國政府採購案,依機關或部分計畫有當地自製率規定(15%);2013年奈國國家資通訊科技發展局(NITDA)公布「奈國資通訊產品自製率指引」,要求相關聯邦政府單位只能向NITDA核准之OEM製造商採購電腦硬體設備。 肯亞,404,標準與認證,肯亞「貨品出口前檢驗計畫」,增加我國出口商營運成本。,"1.肯亞政府為確保進口商品符合國家標準,實施「貨品出口前檢驗計畫」PVoC,全球多數國家,包括臺灣出口到肯亞的一般貨品,須事先取得該計畫之合約廠商的檢驗證明(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CoC)。2.肯亞標準局 (KEBS)於2022年6月公佈6家「出口前檢驗計畫(PVoC)」合約廠商,包括Bureau Veritas Kenya、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 Group Company(CCIC)、China Hansom Inspection & Certificate、SGS、TUV Austria Turk及World Standardization Certification & Testing Group (Shenzhen)。3.臺灣出口商須向World Standardization Certification & Testing Group (Shenzhen)中國大陸深圳合約商申請檢驗證明,造成出口商時間及成本增加。" 南非,710,標準與認證,核發進口授權書(LoA)時程過長,"1. 不論南非本地產製或進口商品皆需符合「南非強制檢驗機構」(National Regulator for Compulsory Specifications,NRCS)規範始得在南非上市。2. 進口商需事先將該產品安全檢測報告送交NRCS審核,俟獲NRCS核准並簽發進口授權書(Letter of Authority, LoA),進口商始得持LoA進口該產品。3. 依規定審查核發LoA期間不得超過120日(非工作日),惟多數廠商仍抱怨審查期間過長。" 南非,710,標準與認證,技術性貿易障礙,"南非標準局(South African Bureau of Standards, SABS)註冊審查行政流程緩慢,不利具流行性之電子產品快速上市。即使該局承認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ILAC)所屬實驗室核發之相容性證書,但該局仍詳細檢視每項檢測是否符合南非標準,審查時程長達18個月。" 南非,710,其他障礙,「擴大黑人經濟力政策」,"1. 南非政府於2003年通過「擴大黑人經濟力法案」(Broad-Based 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t, B-BBEE),企業投標政府採購案需提交B-BBEE證書,以為審標之標準之一,以達成提升黑人經濟地位之目標。2. 黑人定義包括:黑人、有色人及1994年以前移民南非之華人等傳統弱勢族群。3. 2013年南非政府通過B-BBEE修正案,將原法案評估條件擴大至企業是否向黑人經營之事業進行採購、投資黑人新事業等。4. 企業獲取點數(Scorecards)方式:向黑人企業採購、雇用黑人擔任管理職、黑人股東比例、協助上(下)游黑人企業教育訓練等,經南非貿工競爭部所屬B-BBEE委員會認證後取得證書。5. 除政府採購外,南非貿工競爭部積極向民間推廣B-BBEE證書,鼓勵民間企業間進行交易亦參考B-BBEE證書,以提昇黑人企業競爭力。6. 我商若於1994年以前移民並取得南非公民身份者,仍屬於B-BBEE法案之黑人範圍,另雖南非貿工競爭部表示微型企業可豁免適用B-BBEE,惟須證明公司經營規模確實屬於微型企業,對廠商造成營業困擾。" 南非,710,其他障礙,進口管制,"1.南非2002年國際貿易管理法(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Act, 2002)授權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ITAC)公告管制進口貨品稅號,例如新出廠輪胎、礦石燃料、武器彈藥、賭博用具及二手物品(如電子產品、醫療設備、航空器及廢五金等)。2.進口商進口前須向ITAC或衛生部等主管機關申請進口許可,許可有效期限一年,屆期需重新申請。" 南非,710,其他障礙,國營企業,國營企業在南非關鍵領域發揮重要作用,如電力、運輸與電信等。南非允許某些行業存在限制競爭,例如電信與航空。故南非政府在相關行業常與外國公司競爭並阻礙外國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