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是「貨物的交付」與「貨款的支付」結合,因買賣双方處在不相同的國家,欲「一手收錢,一手交貨」,幾乎不可能。然而,雙方的當事人遠隔兩地,難免彼此不信任,出口廠商擔心,如先出貨,惟恐貨款落空,進口商也害怕先付了貨款,出口商不交貨。這種情形就是「付款與交貨」(金流與物流)孰先孰後的「付款方式」問題。因此,進出口商如何選擇合理且成為雙方接受的「付款方式」殊有研究的必要。至於賣方依約交貨後,所取得”提單”,因運輸方式及運輸工具不同,有不相同性質的"提單",因依據的"公約或規則"不同(依UCP600分類,俗稱之提單共有七種),其性質亦不同,領貨的方式易不同,相關業者為保障其權益,應”充分”了解其意義,以確保其權益。
●地點 : 台北世貿一館2樓H區
●主辦單位 : 外貿協會人才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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