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已獲國家豁免但受配額限制之配額豁免機會(2018.8.29)

2021-07-20 雙二組美加科

美國川普總統於2018年8月29日簽署旨述二案之總統文告,就已獲國家豁免但受配額限制之進口鋼鋁,提供申請豁免於配額限制之機會。以鋼鐵為例,就受配額限制之阿根廷、巴西及韓國等進口鋼鐵,符合下列所有條件者,可提出申請:
1. 申請業者於2018年3月8日前簽署所申請鋼鐵產品之生產與運送契約。
2.  上述契約載有特定鋼鐵係為依約定時程銷往美國之數量。
3.  上述鋼鐵係建造美國境內設施之用,且美國鋼鐵生產業者無法依約定時程及產品規格供貨。
4.  上述契約之價金,為相關設施建造成本之10%(或更低)。
5.  倘未能將所申請之鋼鐵產品,豁免於配額限制,將嚴重中斷或遲誤美國境內設施之完工。
6.  獲豁免於配額之鋼鐵產品,應於2019年3月31日前進入市場或自倉儲中提出。
7.  申請業者之執行長與法務長應出具經公證之聲明,內容包括所申請之鋼鐵產品、契約符合上述條件、將於獲得配額之豁免後,依美國海關規定方式,通報鋼鐵產品進入市場或自倉儲提出之數量、因豁免於配額而進口之鋼鐵數量,不會超過契約約定數量,且將於明年3月31日前運往。
8.  獲豁免於配額之產品進口,仍需課徵25%之鋼鐵國安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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