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製CCC8707.90.90.10-0「供載客十人及以上(包括駕駛人)之大客車車身」停止輸入。

2017-12-22 管理組進出口管理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604606220號
附件:如文(輸入規定變更表)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製CCC8707.90.90.10-0「供載客十人及以上(包括駕駛人)之大客車車身」停止輸入。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及行政院106年11月21日院臺經字第1060036299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一、鑒於開放中國大陸製CCC8707.90.90.10-0「供載客十人及以上(包括駕駛人)之大客車車身」,未符「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所列對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之條件,爰予停止輸入。
二、變更CCC8707.90.90.10-0「供載客十人及以上(包括駕駛人)之大客車車身」輸入規定,如附表。

部長  沈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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