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7年6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2921.49.00.70-0「氯安非他命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4項貨品號列,另增列CCC2921.49.00.71-9「氯安非...

2018-05-18 管理組進出口管理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2018/05/18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70151313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2頁)(1070151313-1.pdf)

主旨:公告自107年6月1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CCC2921.49.00.70-0「氯安非他命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4項貨品號列,另增列CCC2921.49.00.71-9「氯安非他命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16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入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年2月9日FDA管字第1079001349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文名稱及其輸出入規定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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