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CCC8543.70.92.00-2「經皮神經電刺激器」1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04」,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2019-12-02 管理組廠商管理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02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87034488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1頁)(1087034488-1.pdf)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CCC8543.70.92.00-2「經皮神經電刺激器」1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04」,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10月8日FDA器字第1081609127號函及108年11月15日FDA器字第1089040054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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