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申請人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處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申...
內容: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18日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90150106號主旨:修正「申請人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處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申請人申請或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處分原...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18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90150106號 主旨:修正「申請人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處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申請人申請或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處分原則」,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申請人申請或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處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