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9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計畫」(以下稱本計畫)之補助申請。

2020-03-05 發展組貿易推廣二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3月05日
發文字號:貿展字第1090250121號
附件說明:109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作業原則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9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計畫」(以下稱本計畫)之補助申請。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1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目的:為因應業界拓展新興市場之人才需求,提供獎助金鼓勵學生赴海外實習,以培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貿易人才。
二、申請內容:選送學生赴泰國、越南、緬甸、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孟加拉及斯里蘭卡等國進行職場實習。
三、相關作業原則:有關申請資格、實習單位、補助項目、申請程序、審查作業、經費核撥、其他注意事項及各式表格等,詳列於「109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作業原則」(如附件),請自行於本計畫網站(http://www.tradepioneer.org.tw)下載參用。
四、申請期限、收件單位及地點、服務窗口: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4日止;書面申請資料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收件單位(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須於收件單位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如快遞、宅急便等視同親送);如線上申請者,另須於109年4月17日前將紙本資料送達,逾期歉難受理。
(二)收件單位及地點: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專案辦公室(地址:1041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4樓)。
(三)服務窗口:葉先生,電話:02-2581-6286分機435,電郵:gtpp@ieatpe.org.tw;游小姐,電話:02-2581-6286分機432,電郵:violayu@ieatpe.org.tw。
五、經費來源:本部109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項下編列補助經費,其相關預算須經立法院審議,將依立法院通過之實際預算數及本部推廣貿易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之經費為準。
六、因應疫情注意事項: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已於全球蔓延,請薦送學校隨時關注選送國家疫情,並將選送國家疫情因素納入選送考量;選送生除應配合該等國家之防疫措施外,並須於完成實習後回國時配合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各項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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