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製CCC8543.70.92.00-2「經皮神經電刺激器」停止輸入

2020-07-01 管理組廠商管理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30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904603160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製CCC8543.70.92.00-2「經皮神經電刺激器」停止輸入。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及行政院109年6月11日院臺經字第1090018127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一、鑒於開放中國大陸製CCC8543.70.92.00-2「經皮神經電刺激器」,未符「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所列對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之條件,爰予停止輸入。

二、變更中國大陸製CCC8543.70.92.00-2「經皮神經電刺激器」輸入規定,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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