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
內容: 經濟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6月04日發文字號: 附件說明:如文(1100250492-1.pdf)主旨:公告「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6月04日 發文字號: 附件說明:如文(1100250492-1.pdf) 主旨:公告「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及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爰訂定旨揭須知。 二、受理時間自110年6月7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0年8月2日止。 三、檢附「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