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並自110年6月7日生效。

2021-07-08 發展組貿易推廣一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08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040040740號
附件說明:如文(1100250589-1.pdf)

主旨:公告修正「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並自110年6月7日生效。
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本部業以110年6月4日經授貿字第11040028090號公告旨揭須知,為落實照顧勞工權益,將經許可永久居留之全職外籍員工納入紓困對象,爰修正旨揭須知。
二、檢附修正「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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