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會議及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名稱並修正為「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如附件)。

2021-10-21 發展組會展發展一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040056890號 
附件說明:如文(共11頁)(1100250931-1.pdf)

主旨:公告修正「會議及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名稱並修正為「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如附件)。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77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旨揭管理措施指引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制措施(二級資訊陸續更新)/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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