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如附件)及會展活動試吃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022-01-24 發展組會展發展一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4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140004850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12頁)(1117002611-1.pdf)

主旨:公告修正「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如附件)及會展活動試吃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月2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34號函,及「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第3點第3款第2目之7規定。
公告事項:
一、為確保防疫安全,旨揭管理措施指引有關試吃規定,修正為「會展活動可否試吃,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規定,由經濟部滾動式修正公告」。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月9日最新試吃規定,爰公告禁止會展活動現場內辦理試吃活動。
二、旨揭管理措施指引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制措施(二級資訊陸續更新)/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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