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2022-04-06 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

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

經貿字第11104601450號

 

主旨: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爰公告增列旨揭清單。出口人輸出旨揭清單貨品至俄羅斯,依貿易法第13條第1項第1款規定,非經許可,不得輸出,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向本部國際貿易局或本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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