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block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即日生效。

2026-11-05 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550201330號
附件說明:如文

主旨: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自即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管理需要,爰修正旨揭清單。「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分別刪除CCC9027.50.00.00-0「其他利用光學幅射線(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之儀器及器具」1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並增列CCC9027.50.00.10-8「利用光學輻射線(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之基因定序儀」及CCC9027.50.00.90-1「其他利用光學輻射線(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之儀器及器具」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S01」、「S03」。

二、旨揭修正清單項目如附件,並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trade.gov.tw)。

點擊率:82
附件
:::
  • 上班時間:上午8:30~12:30 | 下午1:30~5:30 櫃台服務時間:上午9:00 ~ 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600x900以上
  • 瀏覽人次: 310770275 更新日期: 2026-11-05 November 05 2026 GMT+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