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本局「110年度iPad平板電腦採購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招標事宜。

2021-02-24 秘書室事務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24日
發文字號:貿秘字第1102350083A號
附件說明:如文(共21頁)(1102350083A-1.zip)

主旨:公告辦理本局「110年度iPad平板電腦採購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招標事宜。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等有關法令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110年度iPad平板電腦採購案。
二、本案標的規格、承保期間及面積:詳見本案投標須知、需求書及契約(附件)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二)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標價清單。
四、領標期限及地點:
(一)廠商請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截止投標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親至本局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免費領取投標文件。
(二)自本局網站http://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三)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四)以郵遞方式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案名、案號、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寄至本局秘書室事務科(地址:臺北巿中正區湖口街1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郵遞過程中造成文件延誤者,本局概不負責。
五、投標地點及截止收件時間:投標廠商應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5時整前,將投標標價清單連同公告事項三之各項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委託代理授權書等一併裝入投件封套(正面請黏貼「外標封」),送達本局秘書室文書科總收發(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逾時或逾期概不受理,當場退回投標文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本採購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會議訂於110年3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局7樓第5會議室舉行(臺北市湖口街1號7樓)。
七、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9萬9,000元,投標廠商因本案所衍生之各項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本局概不給付或補助任何費用。
八、決標方式:總價決標,以資格合格之廠商,且總報價低於本局核定底價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如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但最多比減價格次數不得逾三次,減價結果如最低標在底價以內,本局即宣布決標,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權利。(出席議價會議之廠商人員如為負責人本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與會;如委託代理出席,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代理授權書,代理授權書如於投標時已檢附且未變更代理人者則免附;開標當日請投標廠商攜帶公司大小章參會)。
九、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十、本公告附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1條。
十一、其他:
(一)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臺北巿福州街15號。
(二)本局興利除弊電話:(02)2341-7871;傳真:(02)2322-2107;電子郵件:462@trade.gov.tw;地址:臺北巿湖口街1號。
(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四)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六)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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