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聯合聲明倡議
WTO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簡稱JSI)是為促進WTO談判的複邊倡議。2017年第11屆WTO部長會議(MC11)期間,許多WTO會員同意就電子商務、服務業國內規章、投資便捷化以及微中小型企業等領域啟動討論,開放所有WTO會員參與,希望可以成為未來談判的基礎。上述各項聯合聲明倡議我國均參與連署。
1.電子商務聯合聲明倡議
2017年12月WTO第11屆部長會議期間包含我國等我71個會員連署WTO電子商務聯合聲明,為電子商務談判展開探索性工作,以WTO規則為基礎,並鼓勵所有WTO會員加入,在不妨礙現有WTO協定與任務下,支持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及增進消費者的利益。
2019年1月我國、美、歐、日、中國大陸等會員連署達沃斯(Davos)聯合聲明,表達啟動談判的意願,在既有WTO協定與架構之基礎上追求高標準成果,並儘可能擴大WTO會員參與。另將考量開發中(含低度開發)會員及微中小企業面對電子商務之特殊機會與挑戰。
2024年7月共同召集國公布電子商務協定穩定文本。
迄2024年7月已有91個會員參與,全球貿易占比逾9成並涵蓋不同地理區域及發展程度。
2.服務業國內規章聯合聲明倡議(文本完成談判)
2017年由近60個WTO會員提出服務業國內規章(SDR)聯合倡議,2019年展開談判,2021年12月2日發布完成談判之宣言,計歐、澳、日、美、中、星及我國等70個倡議成員(含歐盟27國),承諾將SDR規範,納入個別會員加入WTO所提交之「服務業承諾表」中,以執行談判結果。本倡議為自1997年來第一個完成之服務業相關談判,顯示WTO正持續運作及產生功能。
SDR目的在確保各會員在制定資格、核照之申請或准駁的要件及程序、技術標準等措施,應透明且合理,不會對服務貿易造成不必要障礙。此外,本倡議包含性別條款,即會員在制定許可措施時應確保不構成男女性別間之歧視,亦為WTO談判成果納入性別不歧視條款之先例,將有助於支持婦女參與。另依據WTO及OECD於2021年11月26日發表聯合研究報告,會員若執行該倡議規範有助於改善商業環境,可為全球企業節省 1,500 億美元成本,並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貿易機會。
我國等62個倡議成員於2022年12月展開修改WTO服務業承諾表認證程序,遭南非及印度反對,歷經一年協商,並於113年1月與歐盟達成解決協議,迄2024年5月底已有49個會員完成服務業承諾表認證生效程序。
3.投資便捷暨發展協定
2017年WTO第11屆部長會議期間計有70個會員發表聯合聲明,同意建立投資便捷化的多邊架構。
2020年展開正式談判,2024年2月16日計有119個會員連署發布聯合聲明,宣布完成投資便捷暨發展協定(the Investment Facilitation for Development Agreement,IFD)單一文本談判,重點包括:改善投資措施之透明化、簡化與加速行政程序、促進國際合作、分享資訊最佳實例、透過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促進開發中及低度開發會員執行協定及從中獲益等,並於WTO第13屆部長會議要求將IFD作為複邊協定納入WTO法律架構;惟因部分會員持反對立場,目前尚未能納入WTO架構。
4.微中小企業聯合聲明倡議
2017年WTO第11屆部長會議期間,88個WTO會員連署發表微中小企業聯合聲明,決議成立微中小企業(MSMEs)非正式工作小組,目的在於提高微中小企業國際貿易參與,並鼓勵所有WTO會員加入。
微中小企業(MSMEs)非正式工作小組自2018年起召開多次會議,探討微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中面臨的不同挑戰(例如獲取訊息、貿易融資、降低貿易成本和電子商務)以及分享會員應對這些挑戰的經驗。
2020年5月微中小企業(MSMEs)非正式工作小組連署發布「支持微中小型企業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聯合聲明。2020年12月該小組通過六項工作計畫套案:(1)提供貿易政策檢討(TPR)資料、(2)更新全球貿易平台資料庫(Global Trade Helpdesk, GTH)、(3)履行貿易便捷化協定、(4)制訂貿易監管規範時納入MSMEs意見、(5)更新整合資料庫(Integrated Data Base, IDB)統計資訊、(6)協助取得貿易融資與跨境支付。
2022年6月10日微中小企業(MSMEs)非正式工作小組發布協調人聲明,該聲明概述該小組自第MC11以來展開的主要活動及取得之成果,包括六大工作計畫套案等,工作小組每年亦將召開會議檢視前述工作計畫實施進展。
2024年2月15日微中小企業(MSMEs)非正式工作小組發布協調人聲明,該聲明說明將持續支持六大工作計畫套案,並與其他相關工作小組合作,推展包含支持女性領導的小型企業普惠金融措施、貿易數位化、自發性永續發展標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