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OECD
內容: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1961年成立,總部在巴黎,目前計有38個會員國及5個擴大參與的國家(key partners,包括巴西、印度、印尼、中國大陸、南非)。OECD素有WTO智庫之稱,主要...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1961年成立,總部在巴黎,目前計有38個會員國及5個擴大參與的國家(key partners,包括巴西、印度、印尼、中國大陸、南非)。OECD素有WTO智庫之稱,主要工作為研究分析,並強調尊重市場機制、減少政府干預,以及透過政策對話方式達到跨國政府間的經濟合作與發展。
OECD組織架構與運作
理事會
Council
秘書處
Secretariat
專業委員會
Committee
由全體會員組成,為最高決策機構,並分為部長理事會及常駐代表理事會。
部長理事會由會員國部長組成,每年召開1次會議,探討會員國所面臨之主要經濟與社會問題,會後並發表聯合公報。
常駐代表理事會由會員派駐OECD之代表組成,定期開會,由秘書長主持。負責OECD主要政策問題之討論與決定,為OECD附屬機構之設置及通過預算等各種業務之最高決策機構。
主要工作
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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