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鼓勵會展主辦單位爭取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來臺舉辦,增加臺灣會展產業就業機會並蓬勃會展產業發展,提供國際會議及展覽之爭取、推廣、舉辦等階段之獎勵。
|
項目
|
內容
|
|
計畫名稱
|
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
|
|
申請時間
|
限於公告期間受理(每年約10-11月份公告次年度申請)
|
|
申請對象
|
- 臺灣區級工業、輸出業同業公會、省(市)、縣(市)級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 前款以外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
- 大專院校及學術機構。
- 公司或商號(以申請辦理爭取、推廣及舉辦國際會議協會認列之會議為限)。
|
|
申請範圍及上限
|
國際會議 國際展覽
1.爭取階段 最高50萬元 ---
2.推廣階段 最高50萬元 最高50萬元
3.舉辦階段 最高500萬元 最高300萬元
|
| 相關法規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
|
公告及附件
|
115年度公告(下載檔案)、115年度作業原則(下載檔案)
|
|
計畫網站
|
請點選連結網站
|
|
執行單位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張先生(02)2397-7325
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725-5200#1120、1126、1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