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維持對中國大陸非自吸式離心電泵徵收反傾銷稅

2021-04-27 中國大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倪伯嘉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1年4月19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布,本(2021)年4月16日,阿根廷生產發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報》發布2021年第132號公告,對原產於大陸非自吸式離心電泵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維持2015年第243號終裁公告中確定的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為最大流量介於100升/分鐘和1.000升/分鐘之間(包含兩端值)且發動機功率介於0.1875千瓦(0.25馬力)和5.625千瓦(7.5馬力)之間(包含兩端值)的非自吸式離心電泵,其南共市海關稅則號列為8413.70.80和8413.70.90。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

2015年4月15日,阿根廷前經濟與公共財政部發布第243/2015號公告,對原產於大陸非自吸式離心電泵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自公告簽發之日起對涉案產品徵收90.7美元/個至278.3美元/個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20年4月17日,阿根廷生產發展部發布2020年第167號公告,對原產於大陸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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