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 大型零售商禁解雇未達工作目標倉庫員工

2021-09-25 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陳組長愛蘭

加州州長紐森22日簽署新法案,讓加州成為全美首個禁止大型零售商解雇未達工作目標倉庫員工的州。新法源自於電商巨頭亞馬遜公司有意加快向消費者提供商品的速度,而將沒有與處理包裹有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全部計算為任務之外,包括上洗手間與休息時間。

新法也禁止亞馬遜與其他相似業務公司,對遵守健康與安全法律的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並允許員工對未達不安全工作目標或反向報復進行起訴。法律適用於所有倉儲中心,儘管主要是針對亞馬遜等大型零售商。

紐森在新聞稿宣布簽署新法時表示,不允許公司將利潤至於員工之上。

這項新法AB 701是由民主黨眾議員龔薩雷斯(Lorena Gonzalez)起草,她是一名律師也是前勞工領袖。龔薩雷斯指責亞馬遜對倉庫工人進行紀律處分,跟蹤員工行動,以確定與移動包裹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情,都視為是「任務之外」(off-task)。她表示,亞馬遜推促員工將自身健康暴露於風險之中,僅為了能達到隔日遞送目標,他們甚至不能在不擔心報復的情況去上廁所。

亞馬遜並未對龔薩雷斯所起草法案或指控發表回應。

法律規定大型倉儲雇主有30天時間向員工公布工作內容目標。若員工認為他們被指定的工作內容可能引起不安全行為,可要求提供90天的工作紀錄內容,說明他們工作速度符合或未達到目標。90天的任何紀律處分都被視為報復,員工向公司或州府機構投訴不安全工作內容之後 90 天內的任何紀律處分也是如此。

龔薩雷斯引用數個勞工組織包括「倉庫勞工資源中心」(Warehouse Worker Resource Center)與「策略組織中心」(Strategic Organizing Center)報告,指出亞馬遜員工比在其他倉庫工作的勞工,更容易遭到嚴重傷害。在新法之下,加州職場監管機構將必須考慮調查,工作場合或雇主的每年員工受傷比率,是否比倉儲業的平均年工傷率高出至少 1.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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