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國王簽發王令,「新投資法」正式生效

2021-10-29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陳秘書雅玲

柬埔寨國王簽發王令,「新投資法」正式生效

資料來源:柬華日報,商業經濟,2021年10月21日

編輯單位: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柬埔寨西哈莫尼國王於本(2021)年10月15日簽發王令, 使柬埔寨「新投資法」正式生效。該法共12章42條,旨在吸引外資與改善柬埔寨投資環境,在新冠疫情期間及疫後提供投資者更多獎勵誘因。

 

舊版《投資法》係於1994年通過,2005年曾擴大優惠覆蓋面,惟隨著時代演變,已不足以支持柬國產業發展之需求。相較之下「新投資法」針對柬埔寨各產業進行重新分類,符合國家發展需要之產業與政府未來5至10年重點吸引產業被歸入特殊類別,將享有更多投資優惠。該法將為柬埔寨在電子、裝配、數位基礎建施方面之投資提供一系列優惠措施。

 

「新投資法」將有效增強投資穩定性及可預測性,並在現有法律基礎上增加優惠措施,從而增強投資者信心,有利於吸引及促進國內外投資者在柬國從事高品質、有效率之投資,進而對柬埔寨社會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新投資法」向企業提供實質獎勵措施,並鼓勵企業為員工創造優質工作環境,包括企業購買本地產製材料進行生產可減免加值稅(VAT),企業研發及創新費用可獲150%之特別稅賦減免,企業為產業升級添購新機械設備、提供員工職業培訓技能、興建員工宿舍、餐廳與托兒所,提供舒適交通工具等,皆可在新法案中獲得優惠。

 

新法另一重點在於修改免稅期,使其更加寬鬆,修改後之准予投資項目(QIP)可從首次收入開始獲得3至9年之所得稅免稅期。免稅期結束後,准予投資項目尚可按6年之累進稅率納稅,且所有進口產品均免徵關稅、消費稅及加值稅。

 

為提高柬埔寨對投資者之吸引力,該法規定將頒發新公司註冊證書之時間從31個工作日縮短至20個,且可利用線上申請註冊。「新投資法」另明訂柬埔寨部分國際義務,藉此向所有投資者展現柬國政府按照國際行為法保護投資與提供擔保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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