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媒分析法國電價上漲原因及其價格結構

2022-03-30 駐法國代表處經濟組 陳宗儀

法媒費加洛報(Le Figaro)本(3)月28日報導,儘管法國擁有發展核電之歷史淵源,但尚不足以抵抗電價上漲趨勢。自2月初以來,法國電價上漲幅度達35%,但就在數週之前政府發布凍漲命令,調降漲幅為4%。

 

法媒分析,法國電力公司(EDF)運用每年2月由政府公布命令調整之銷售管制電價(tarif regule de vente,TRV),作為計算法國民眾及微型企業支付電價之基礎,使其免於承受能源價格波動。EDF的競爭對手亦依據TRV提供消費者約5%或10%折扣,期能攻佔市場占有率。

 

法國設立漲幅上限以管制電價,讓生產者如同個人用戶能享有具競爭力之核電價格。EDF主要運用工業優惠用電之Arenh(acces regule a l’energie nucleaire historique)機制,以每百萬瓦時(MWh)42歐元之低廉價格銷售給競爭對手,總量上限為100太瓦時(TWh)。法國整體核電消費量為470太瓦時( TWh),其餘部分則由EDF以長期合約銷售給電力密集業者及批發市場。電力經紀商Opera Energie共同創辦人Julien Tedde指出,由於Arenh固定價格機制,使得約3分之2至4分之3電價上漲幅度未能顯現。

 

然而,電力用戶將逐漸感受到電價上漲,因為不同於1年前的時空背景,100太瓦時(TWh)已無法符合替代電力供應業者(fournisseurs alternatifs)之需求,主要因其自EDF搶占相當市占率。替代電力供應業者已提出本(2022)年度,史上最高之160太瓦時(TWh)需求,針對超出Arenh上限的60太瓦時之不足額度,不得不於上年12月自法國電力批發市場購買,當時電價亦創下法國及歐洲的交易紀錄,由於替代電力供應業者花費的成本是前所未有,因此將納入每年度重新評估TRV之公式當中,因為相關業者提供電價方案與TRV息息相關,倘不將上述情況納入考量,將導致業者瀕臨破產;而經歷電力採購成本大幅提高後,如無法調整售價,恐將面臨巨額損失。因此,TRV納入近期批發市場價格上漲之因素,可解釋為何電價上漲35%。

 

儘管TRV設立宗旨係避免消費者承受價格浮動而能受惠於廉價核電,但當替代電力供應業者需求超過100TWh時,TRV將取決於市場價格變化,因為其計算公式已納入2年內平均市場價格。此外,批發市場中決定價格的因素往往不是印象中低廉的核電,而是由最後一個電廠滿足需求之啟動成本所計算,故即便擁有核電之國家(如法國)也會使用天然氣或煤炭發電,導致電價亦取決於天然氣及碳價決定,當前述價格創下歷史新高(如同上年9秋季以來),電價亦隨之飆漲,該現象於歐洲市場皆然。

 

另由於電網的相互連接性,用電旺季(如法國的冬天)能獲鄰國電力支援,也因此電價將趨近於鄰國的水準。新創企業COR-e共同創辦人Emeric de Vigan表示,市場價格反映電網相互連接性之最佳化(擁有剩餘電力的國家出口,有助於進口國電價下滑),倘沒有該機制,電力進口國之電價恐更為昂貴。倘相互連接性能達到最大化,將形成歐洲市場之單一價格,但由於目前仍無法達成無限制地互通,導致個別國家電價仍存在價格差異。

 

基於法國電價計算基礎是由最後一個滿足需求之電廠啟用成本計算,如電價低於該成本,電力開發商將停止運作以避免虧損,造成電網上電力不足。正因如此,法國化石燃料能源即便僅生產約10%電力,仍能決定批發市場中電力價格,且對於企業衝擊更深,因其享有之管制電價優惠較家戶較少。

 

法媒指出,TRV調漲35%顯示法國現行對電價控管之失能(dysfonctionnement),法國競爭委員會(Authorite de la concurrence)於3月中發布通知書表示,前述電價控管機制已無法實現其最主要目的,即讓消費者受益於法國歷史悠久之核電競爭力。為因應上述挑戰,法國政府盼將市場價格與全國電力組合之生產成本進行連結。馬克洪總統於3月17日宣布,法國的電價需進行改革,因目前電力太過依賴天然氣且無法反映電力結構。儘管目前仍有半數歐盟國家如德國並不同意電價改革,法國的電價改革勢在必行,包括Arenh制度將於2025年在歐盟執委會的命令下落日,主要因其有破壞市場競爭之虞。另外,法國電價相較於其他歐洲國家高昂,亦須歸咎於核電生產比重跌至歷史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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