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政府於2021年11月8日發佈第98/2021/ND-CP號法令(以下簡稱第98號法令),規範醫療器材管理,並於本(2022)年1月1日生效。
二、第98號法令主要更動重點:
(一)產品註冊、通知:
1、A、B類醫材需向當地衛生廳通報產品,C、D類醫材需向衛生部進行產品註冊。
2、A、B、C、D類醫材的註冊號改為永久有效。
(二)C、D 類醫材符合下列一種情況,可採快速註冊通道:
1、已獲得獲下列任意一個機構核發之自由銷售證明(CFS)或市場授權書(Market Authorization)的醫材:
(1)美國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2)澳洲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 ;
(3)加拿大衛生部;
(4)日本厚生勞動省或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
(5)歐盟成員國、英國及瑞士;
(6)中國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7)韓國Ministry of Food & Drug Safety;
(8)其他越南政府認可的機構。
2、已獲得由越南政府核發之進口許可證、註冊號、或CFS。
(三)產品分類:與先前規定不同,第98號法令允許申請人自行對產品進行分類,有助簡化分類過程並節省申請成本。
(四)價格管理:為解決過往價格管理制度的缺陷及不足,第98號法令制定關於醫材價格管理措施的新規定。
1、在產品於越南市場流通前申報醫材價格,並在衛生部入口網站更新價格。
2、在醫材交易場所以越盾列出產品的批發價和零售價。
3、公開公立醫療院所醫材得標情形。
4、在2022年4月1日前,註冊號或進口許可證的持有人需按98號法令申報醫材價格。
(五)資訊揭露與廣告:
1、註冊號持有人與交易場所需公佈醫材相關的風險等級及其他資訊。
2、在發佈廣告前,註冊號持有人或其代表需在衛生部入口網站發佈廣告內容與表格,此要求將於2022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