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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快自2030年起可從越南輸入岸外風能,發展成為再生能源貿易中心

2022-10-21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文忠

一、    新加坡與越南本(2022)年10月17日簽署諒解備忘錄,推動能源合作,包括發展再生能源相關的融資方案、發展電力聯網線路、加強電網的韌性及跨境貿易等。新加坡最快自2030年起可從越南輸入岸外風能,輸送渠道為自越南經寮國、柬埔寨、泰國、緬甸、馬來西亞到新加坡,再由新加坡將能源輸出到印度、中東及歐洲市場,屆時星國將成為再生能源貿易中心。
二、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2021年11月向業者徵求發展方案計畫書,委任進口商從2027年底開始輸入約1,200GW的低碳電力。第一階段共收到20份計畫書,將從印尼、寮國、馬來西亞及泰國等四個國家輸入太陽能、風能、水力發電及地熱能所產生的電力。能源局本年7月已為第二階段計畫向業者徵求發展方案計畫書,目標在2035年之前輸入4千GW的低碳電力。
三、    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本(2022)年10月19日在「新加坡—越南商業圓桌會議」致辭指出,新加坡目前是越南第二大海外投資國,累計投資額約687億美元(約979億星幣);本年首五個月,新加坡公司已在越南投資30億美元(約43億星幣)。越南正朝綠色及智慧城市的願景邁進,因此星越雙方可在基礎設施、製造業、運輸與物流業、創新發展、消費商品與服務等多個領域深化合作。
四、    越南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轄下的自然資源環境戰略政策研究院院長阮壽廷表示,風能是越南重點發展的綠色項目,據估計,越南每年可生產約512GW的風能,到2030年越南每年所需的電力為350GW,將有剩餘風能供出口。越南將在本年底前公布綠色金融分類標準,符合相關標準的國內外企業將獲得投資獎勵,如優先獲頒土地、減稅及申請綠色貸款等。
五、    新加坡國會財政及貿工委員會主席連榮華指出,越南在發展風能方面具潛力,但需要技術及資金方面的協助,新加坡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能源方案,且有綠色融資方案,亦能協助引進最新技術,倘能與越南合作岸外風能,將達到雙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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