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UK Trade Policy Observatory
日期:112年6月23日
文號:駐英經(112)經字第385/P200號(商情文號:第385號)
商情本文:
英國貿易政策智庫(UK Trade Policy Observatory)近期報告顯示,自由港,也稱為對外貿易區或自由貿易區,在發達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並不罕見。這個概念有很多變體,但本質上自由港可以被認為是適用不同海關程序的區域。自由港在關稅高的國家可能最有利;並在貿易壁壘較高的早期時期盛行,以促進轉口活動。
2021年3月,時任財政部長Rishi Sunak 在向英國議會提交預算時宣布英國成功建立8個自由港。此後,2023年1月蘇格蘭宣布兩個綠色自由港,2023年3月威爾斯宣布兩個綠色自由港
自由港出口貨物的海關狀況非常複雜,在自由港製造、組裝或加工的產品是否可以利用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取得優惠關稅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所生產產品是否視為原產於出口國境內,與如何規範出口退稅(duty drawback),以及自由港所提供優惠條件有否可能視為違反WTO補貼措施。
由於自由港所採出口退稅措施,在英國大多數脫歐後的自由貿易協定都禁止享有協定優惠關稅,因此,英國企業在自由港開展業務,可能必須在利用該政策提供的福利或尋求自由貿易協定下的優惠之間做出選擇。但是英國與歐盟貿易與合作協定(TCA)卻未明文禁止自由港所採出口退稅措施不得享有協定優惠關稅,然而,協定條文賦予歐盟有權對可能影響貿易的任何形式補貼進行報復,並且協定第53條(第2章第I節)並規定將於2023年審查出口退稅規定。
並且根據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2022年海外貿易統計數據顯示,英國30%的出口和38%的進口均透過位於自由港的港口轉運。 其很難準確估計英國何項貿易可能會受到自由港政策的影響。
英國自由港雖強調提供鬆挷監管制度與研發優惠措施,但由貿易角度,利益甚少,其提供的補貼並不多,但吸引何類型投資還有待觀察。另自由港雖可以為監管沙盒(regulatory box)提供自創空間,但引發擔憂,其可能成為洗錢、走私、剝削勞工權利、土地違規使用或破壞環境的溫床。自由港招標說明書指出,自由港必須承諾遵守OECD組織所訂定自由貿易區行為準則,以防止洗錢。並且,投標必須表明遵守現有的環境法規和標準,該政策視為是推動脫碳議程的機會。
依所謂自由港的經驗顯示,惟有當貿易和貿易相關活動受到嚴格監管和進口設限時,才真正有效,而英國自由港很少出現這種情況。英國推出自由港措施計劃卻未有新立法,因此很難對設立自由港措施內部法規進行重大改變。另自由港可能帶來一個好處,即促進研發。事實上,沿海地區是最不可能出現尖端創新產業,因為幾乎沒有什麼可以吸引數位業務,而且至少目前缺乏拉動因素來創造創新蓬勃發展所需的集群效應。然而,最近的事件表明自由港可以在部分領域發揮作用,即與海洋相關的環境研究活動,英國Humberside和Teesside地區的自由港中已有風機產量,並計劃在未來實施碳捕集和氫氣生產項目,然而,自由港是否對此有所幫助,以及指定自由港是否對優先此類活動提供資金,另蘇格蘭政府內閣部長Michael Matheson已告訴院蘇格蘭國會,綠色自由港對推動蘇格蘭氫經濟雄心不會發揮關鍵作用
當低關稅且監管未受約束時,自由港政策的貿易規模是有限,除保稅倉庫外,進口方面可能帶來的任何收益都沒有什麼好處。進入自由港的物品仍需徵收反傾銷稅。在出口方面,自由港生產的貨物面臨著雙邊協定規定禁止享有協定優惠關稅風險,並有可能受世貿組織規定有關反補貼稅處罰。
該報告並指出,自由港稅務優惠措施是否足以吸引投資和創造新的就業機會還有待觀察;但關鍵問題是自由港吸引的新就業機會是淨創造就業機會還是只是取代就業機會。此外,自由港未有新立法,很難對設立自由港措施內部法規進行重大改變。另雖有部分跡象顯示自由港地區有助環保研發,但幾乎沒有證據顯示其是由自由港措施所產生。最後,基礎設施投資對於區域發展至關重要,但公共資金投入更是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