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推出一系列重要措施,以推動亞洲能源轉型

2023-12-11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文忠

一、    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3)年12月9日報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於「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上推出一系列重要金融措施,包括聚焦於轉型的分類法、混合融資平臺及轉型信用等,將對推動亞洲能源轉型產生實質影響。
二、    MAS宣布的大部分措施中皆提到「煤電廠的提前淘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長孟文能(Ravi Menon)指出,亞洲有60%的電力來自煤炭,超過670萬人在整個煤炭價值鏈上就業,淘汰煤電廠在經濟上將面臨巨大挑戰。但倘欲阻止災難性的氣候變遷,此為無法避免的問題,因此MAS一再強調須「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
三、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定義,「公正轉型」係指對所有相關人員儘可能以公平與包容的方式實現綠色經濟,創造工作機會。在2015年法國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 21)上,「公正轉型」已被寫入「巴黎協定」。
四、    孟文能局長指出,亞洲倘要實現有效及公正的能源轉型,「混合融資」(blended finance)及「碳信用」為兩大成功關鍵因素。MAS分別就此推出新措施,包括:
(一)    混合融資平臺——亞洲轉型融資夥伴關係(FAST-P)。由於有些企業本身無法籌集到商業融資進行轉型,「混合融資」則結合公共與商業資本的方式,將由星國政府及慈善機構提供優惠資本,承擔項目風險,並催化商業資本加入轉型融資。
(二)    「轉型信用聯盟」(Transition Credits Coalition)將發展「轉型信用」以提前淘汰亞洲的燃煤發電廠。「碳信用」已在法遵市場及自願市場上運作,「轉型信用」屬於「碳信用」的一種,即企業在轉型過程中減少的碳排放量可轉化為「碳信用」。以往市場上的「碳信用」通常來自樹木,如今「轉型信用」更多將來自於煤電廠。當潔淨能源與再生能源替代煤炭,企業即可獲得特殊的減排信用。孟文能局長在大會中透露,新加坡企業未來或可使用符合條件的「轉型信用」,來抵消最高5%的碳稅負擔。
五、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盧耀群指出,新措施由央行發起,能使金融機構與所有公司進行互動,對正在轉型的企業意義重大。多項新措施為轉型金融奠定基礎並給予指導方針,使企業更容易參與並申請融資。例如,「新加坡—亞洲分類法」(Singapore-Asia Taxonomy)明確地定義轉型活動,企業倘欲申請融資,即有清晰的方向可遵循。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點擊率: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