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4年8月27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土耳其貿易部於2024年8月24日發佈第2024/24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的合成聚酯短纖作出反傾銷第三次日落複審終裁,決定維持第2018/36號公告確定反傾銷稅不變,即大陸涉案企業均為0.21美元/千克;對原產自印尼和韓國的合成聚酯短纖作出反傾銷第四次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維持第2018/13號公告確定反傾銷稅不變,即印尼P.T. Indorama Synthetics Tbk為到岸價(CIF)的6.2%、印尼其他企業為到岸價12%,韓國企業均為到岸價6.2%。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則號列為5503.20.00.00.00。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1999年3月4日,土耳其對原產自印尼和韓國的合成聚酯短纖(滌綸短纖)啟動反傾銷調查。2000年3月13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開始徵收反傾銷稅。此後,土耳其先後進行三次日落複審,分別於2006年9月8日、2012年5月16日、2018年4月20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決並延長徵稅期限。
2006年7月8日,土耳其對原產自大陸和沙烏地阿拉伯的合成聚酯短纖啟動反傾銷調查。2007年9月1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開始徵收反傾銷稅。此後,土耳其先後進行兩次日落複審,分別於2013年7月16日和2018年10月20日,兩次作出肯定性裁決並延長徵稅期限。
2021年9月8日,土耳其貿易部發佈第2021/44號公告,鑒於即將對進口聚酯短纖實施保障措施,決定暫停對原產自大陸、印尼和韓國等國家/地區的合成聚酯短纖徵收反傾銷稅,措施自2021年9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與聚酯短纖保障措施的有效期一致。
2023年4月14日,土耳其貿易部發佈第2023/15號公告,應土耳其企業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合成聚酯短纖啟動反傾銷第三次日落複審調查、對原產自印尼和韓國的合成聚酯短纖啟動反傾銷第四次日落複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