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歐盟公報
為使歐盟進口商更容易遵循CBAM申報義務,並提升CBAM執行效率,歐盟執委會於本年2月26日提出簡化CBAM修訂規範提案,該提案於同年6月18日獲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達成臨時性政治協議,該二立法機構續於同年10月8日簽署,於同年10月17日公告,公告後第3日生效。
簡化CBAM修訂規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新增最低豁免門檻、修訂CBAM申報時間及內容、修訂碳含量計算方法、修訂第三國碳價抵減、新增認證之查驗機構註冊、修訂CBAM憑證之銷售、管理、價格、繳交、購回及註銷等。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化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修訂規範」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