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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專業機構就美國擬依《301條款》對60個國家徵稅,其中對泰國之影響分析

2026-06-05 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曾組長顯照

新聞來源:https://www.posttoday.com/business/stockholder/743387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準備依據《美國貿易法》第301款(Section 301),對超過60個貿易夥伴加徵進口關稅,其中包括泰國,主要原因在於美方評估認為未能有效解決強迫勞動問題,且缺乏有效措施禁止進口使用強迫勞動生產的商品。

美國將被課徵關稅的國家分為2個層級:

• 12.5%稅率:適用於44個未與美國簽訂特定雙邊協議的國家,例如泰國、中國大陸、日本、印度及南韓。

• 10%稅率:適用於16個國家/經濟體,例如歐盟(EU)、加拿大、墨西哥、臺灣及馬來西亞。

泰國盤谷銀行證券(Bualuang Securities)認為,根據301條款實施的貿易反制措施,反映出美國政府正嘗試重建進口關稅政策的法律基礎。此前,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推出的「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已被法院認定存在法律授權問題,而依據122條款徵收的10%全球關稅(Global Tariff)也有實施期限限制,預計將於2026年7月24日前後到期。

因此, 301條款很可能成為美國維持貿易施壓的新工具。該措施將透過正式貿易法調查程序推動,並設有利害關係人意見徵詢機制,相關利害關係人可於2026年6月22日前申請參與聽證,公開聽證會則預定於2026年7月7日舉行。

對於泰國出口部門所受的影響,Bualuang Securities(盤谷銀行證券)認為,其影響範圍傾向有限,因為新的稅率 12.5% 仍低於原先 19% 的對等關稅水準。同時,泰國出口商已對貿易不確定性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與因應。這一點可從2026年前4個月泰國對美國出口表現看出,即使在美國尚未進一步實施額外進口關稅措施的情況下,泰國對美出口仍較去年同期(YoY)大幅成長 42.4%。

更重要的是,即使排除目前仍享有美國關稅豁免的電子產品類別,泰國其他商品對美出口仍成長17% ,反映出泰國出口商的調適能力,以及美國市場對泰國產品的需求依然穩健。

不過,泰國仍應加速強化勞工法規、加強轉運(Transshipment)監管,並提高製造業本地化(Local Content),以提升國內附加價值、降低遭受貿易制裁的風險,並進一步提升泰國作為全球供應鏈生產基地的可信度。

針對美國擬依301條款對泰國課徵12.5%反制關稅,理由為未能有效防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一事,目前預計可獲豁免的商品包括:電子零組件,如電路、礦產資源及藥品

盤谷銀行證券評估,若不計入電子產品出口收入,泰國證券交易所(SET)上市公司來自美國市場的收入占SET總收入比例不到0.5%,

另一方面,InnovestX Securities指出,USTR擬依301條款對泰國徵收12.5%關稅,現階段仍屬短期利空因素,原因在於主要競爭對手同樣面臨相近稅率,且後續仍需經過多項法律程序與審查階段,因此最終影響仍有待觀察。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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