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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推動企業揭露智慧財產及品牌等無形資產之投資與運用情形,以提升企業競爭力

2026-07-30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濟組 林組長明秋

據日本經濟新聞本(115)年7月29日報導,日本政府預定近期公布「促進價值創造之智慧財產及無形資產經營指南」(価値創造を加速する知財・無形資産経営ガイダンス),敦促企業自主揭露專利、著作權、品牌、顧客資料及組織營運訣竅等無形資產之投資及運用成果,並說明相關投資如何轉化為收益及競爭優勢。該指引不具法律拘束力,惟可作為投資人及金融機構評估企業中長期成長潛力之重要參考。

上述措施,係配合金融廳及東京證券交易所於本年7月21日施行之2026年版「公司治理準則」,主要內容如下:(一) 董事會應將設備、研發、人力資本及智慧財產等無形資產投資,與經營策略、成長計畫及事業組合調整一體檢討,並向股東說明具體資源配置。(二) 企業應策略性推動知財及無形資產之創造、取得、強化、保護及收益化,並持續檢視相關投資及經營資源配置是否符合成長目標。(三) 企業除揭露投資金額外,並宜透過有價證券報告書及決算說明資料等,說明相關指標、執行成果及其與企業價值之關聯,以及考量將無形資產運用成果納入經營階層報酬之作法。

日本政府推動本案,主要係認為日本企業尚未能充分呈現技術、人才及品牌等無形資產之價值,依據Ocean Tomo Intangible Asset Market Value Study的估算,日經225企業市值中無形資產之占比約為50%,低於美國S&P 500企業之約90%。

本項措施有助促使日本企業將研究開發、人才培育及品牌建構等原列為費用之支出,視為中長期投資,並透過具體揭露提高企業價值;惟亦將面臨投資額及成果難以量化、營業秘密外洩,以及增加資料彙整與揭露成本等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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