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經濟新聞2026年8月21日報導,依據日本現行規定,代表政府的獨立行政法人「能源・金屬礦物資源機構」(JOGMEC)在投資海外礦山開發或精煉事業時,必須以「與日本企業共同出資」為前提條件。
然而,日本經濟產業省考量稀土等重要礦物的開發,往往面臨資源國政權更迭或政策變更等高度地緣政治風險;加上市場規模有限、價格波動劇烈,收益極難預測,導致民間企業往往因風險過高而猶豫不決,進而拖累整體投資進度,最終恐引發供應鏈中斷危機。
為此,日本經產省於本(8)月20日召開產業構造審議會(經濟產業大臣之諮詢機構),針對稀土等重要礦物的開發與精煉項目提出一項修正方案,內容為當日本企業缺乏投資意願時,將允許政府主導並直接獨立取得權益,以強化供應鏈韌性。換言之,未來即使在完全沒有日本民間企業參與的情況下,亦可僅由代表政府的JOGMEC直接與海外企業共同出資。
此外,針對僅由JOGMEC所取得的權益,目前規劃於投產後約10年內,逐步轉售予日本民間企業接手營運。為落實此方案,日本經產省後續將評估修改「JOGMEC法」或檢討基於該法訂定之業務實施細則。
目前日本政府已依據「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將稀土、鎳等36種礦物列為「特定重要物資」。因此,新方案的適用對象,預計為依該法獲得支援、且若過度等待民間投資恐大幅增加供應中斷風險的關鍵礦物項目。
面對中國持續擴大重要物資出口管制,以及全球戰略資源爭奪戰邁入白熱化的局勢,日本政府打破過往「官民共同出資」的框架,決定站上第一線主導礦產權益佈局並承擔前期風險。此舉凸顯日本積極為本土產業建構自主關鍵原物料供應網,並將國家安全戰略縱深延伸至全球資源供應鏈,以奠定長期經濟安全保障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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