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歐盟公報1、歐盟公報2
歐盟執委會於本(115)年10月29日於公報公告新規章(REGULATION(EU) 2026/2376),要求接觸食品之進口再生塑膠及其製品,經海關進入歐盟市場時,必須提交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謹摘陳公報要點如下:
適用產品範圍:接觸食品之再生PET塑膠,包括塑膠瓶、容器、薄膜、餐具、塑膠包裝等。
符合特定貨品分類及條件的產品,在進口歐盟申請「放行供自由流通」(release for free circulation)時,須向海關提交相應的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以強化供應鏈追溯及文件保存。
業者於尚未進入零售流通階段前即應取得適當符合性聲明,簽發聲明時須備妥證明產品符合規定之相關文件。
符合性聲明需記載進口貨品稅號(CN CODE)、塑膠聚合物類型、回收塑膠收集方式、原料是否來自歐盟境內或境外等,協助歐盟海關確認產品及防止不實申報。若塑膠之原料內含至少10%於第三國收集或處理之塑膠廢棄物,來源欄位須填列「Non-EU」。
符合性聲明分為P、A、B、C四種類型:
聲明P:回收塑膠去污染前之前階段業者之符合性聲明。
聲明A:塑膠回收商符合性聲明。
聲明B:再生塑膠後期加工業者之符合性聲明。
聲明C:最終及下游階段之再生塑膠業者之符合性聲明。
適用期限:該規章自公報公布之日起第20日生效,惟本次符合性聲明之新規範特別給予適用聲明A及聲明B業者緩衝期至2027年2月18日、聲明P及聲明C之業者緩衝期至2027年5月18日。
歐盟執委會於本年10月29日於公報公告新規章(REGULATION(EU) 2026/2412),公告接觸食品塑膠新增以下4種核准物質,但各自有適用之特定聚合物、接觸食品種類、濃度、溫度或移轉量之限制,並於公報公告起第20日生效:
短切碳纖維(chopped carbon fibres)
未包覆奈米沉澱碳酸鈣(nano precipitated calcium carbonate)
聚(2-羥基丙酸)正辛酯/正癸酯(poly(2-hydroxypropanoic acid), n-octyl/n-decyl esters)(PLA塑膠添加劑)
NMDA與MODA混合物。
檢送相關公報如附件,下載網址:http://data.europa.eu/eli/reg/2026/2376/oj、http://data.europa.eu/eli/reg/2026/2412/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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