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block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馬來西亞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在藥品專利與資料保護議題上仍存歧見

2026-11-06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袁組長鴻麟

資料來源: 馬來西亞南洋商報 Nanyang Siang Pau (馬歐FTA智慧產權談判未果 政府堅持保障廉價藥供應) https://www.enanyang.my/news/20261106/Finance/1440418

 

據報載,「馬來西亞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MEUFTA)部分談判章節已完成協商,但涉及藥品專利權(Pharmaceutical Patent Right)與資料保護的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章節仍未達成共識。馬來西亞政府強調,協定內容不得限縮國家維護公共衛生、確保藥品價格合理以及保障民眾用藥權益的政策空間。

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指出,「馬歐自由貿易協定」第5輪談判已於本(2026)年9月21日至25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針對涉及專利權及資料保護的相關規定,政府將確保談判成果不會影響民眾取得安全、有效、優質以及價格合理藥品的機會。該部表示,凡談判中可能影響藥品供應以及取得的智慧財產權提案,除交由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and Cost of Living)審議外,亦將由衛生部(MOH)的國家藥品監管機構(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NRPA)共同評估,以確保相關條款符合公共衛生利益。

投貿部強調,馬國政府將持續確保任何談判成果均不會限制馬來西亞為維護公共衛生利益而採取必要措施的政策空間,並致力促進公平市場競爭,確保民眾持續取得學名藥(Generic Drug)與生物相似性藥品(Biosimilar)。

投貿部亦指出,智慧財產權章節由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主導談判,該部透過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MyIPO)審議相關條款時,亦須兼顧公共利益與民眾福祉。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點擊率:51
:::
  • 上班時間:上午8:30~12:30 | 下午1:30~5:30 櫃台服務時間:上午9:00 ~ 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600x900以上
  • 瀏覽人次: 310885446 更新日期: 2026-11-06 November 06 2026 GMT+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