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
貿易署補助企業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補助項目為場地租金(實體展)或報名費(線上展),於10-11月受理次年上半年展覽申請、4-5月受理當年下半年展覽申請。
(1)實體展覽:每展覽1攤位(每攤位9平方公尺)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4萬元,每增加1攤位,增加補助5,000元,每展補助上限為6萬元。
(2)線上展覽:每展補助上限為3萬元。
(3)同展有實體及線上展覽併行者,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2.公協會:
貿易署補助公協會參加國內外國際展覽,依展覽國家/地區及攤位大小,每展最高補助312萬元-382萬元(實體展)或250萬元(線上展),於10-11月受理次年度展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