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9年5月15日起刪除CCC8423.10.00.00-1「體重計,包括嬰兒秤;家用秤」等3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8423.10.00.10-9「體重計,包括嬰兒秤」等8項貨品號列。

2020-05-13 管理組廠商管理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5月13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90151202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1頁)(1090151202-1.pdf)

主旨:公告自109年5月15日起刪除CCC8423.10.00.00-1「體重計,包括嬰兒秤;家用秤」等3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8423.10.00.10-9「體重計,包括嬰兒秤」等8項貨品號列。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本部標準檢驗局109年3月16日經標四字第10940001470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文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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