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自然復育法」引起德國各界爭辯

2024-02-28 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龔組長榮男

資料來源:潔淨能源網絡(Clean Energy Wire)、歐洲議會官網
文號:1134020113號
 

歐洲議會甫於2024年2月27日通過「歐盟自然復育法」(暫譯;EU Nature Restoration Law),該法案訂定歐盟自然環境保育目標,設定2030年以前恢復20%海洋與陸域棲息地之目標,且至2050年應恢復所有遭破壞或退化的生態系統。此外,至2030年,至少30%的泥炭地(peatlands;為濕地的一種,係自然環境中二氧化碳天然貯存地)應重新恢復至濕潤狀態,但不會強迫農民與私有土地所有者回復泥炭地狀態。「歐盟自然復育法」中亦規定各國應設法扭轉傳粉昆蟲(pollinators)減少趨勢、復育長達25,000公里河流流域、額外種植30億棵樹木等目標。

「歐盟自然復育法」遭德國農民強烈批評,德國農民協會(Deutsche Bauernverband,DBV)即表示,該法案採用落後與誤導大眾之做法,傾向於使用監管及禁止手段,而非鼓勵社會與農民共同合作。近期歐洲各地已持續數週的大規模農民抗議行動,恐因「歐盟自然復育法」通過更變本加厲。此外,極右派政黨亦已矢言對該法案反對到底。DBV秘書長Bernhard Krüsken批評,「歐盟自然復育法」忽略農業與林業對國內糧食生產、再生原物料、再生能源等面向已做出的實質貢獻及成就,渠建議法案應考量農民自主行動的必要性,不建議強行規定復育措施。

另一方面,環保團體(如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 WWF)雖不甚滿意通過之「歐盟自然復育法」內容遭到削弱,但仍持肯定態度。

德國政府內部對法案亦多表認同,聯邦農業部長Cem Özdemir(綠黨)認為「歐盟自然復育法」符合農民最大利益,也有助確保歐洲糧食供應穩定。由於農業發展有賴穩定的氣候、健康的土壤與生物的多樣性,渠主張任何重視糧食安全的民眾均應珍惜自然資源。惟有愛護環境,始能確保後代子孫糧食供應無虞。

德國環境部長Steffi Lemke(綠黨)則指出,歐盟本次通過法規將強化自然環境保育及資源韌性,同時促使歐盟國家履行自然與物種保護的國際義務。

「歐盟自然復育法」於生效前尚須獲得歐盟執委會批准,惟德國的態度與立場是否因農民團體抗爭升級而生變,目前尚難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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