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歐盟執委會發布反毁林規章(Deforestation Reg...
內容: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5_1063) 歐盟反毀林規章(Regulation (EU)...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5_1063)
歐盟反毀林規章(Regulation (EU)2023/1115)旨在禁止涉及毀林之牛隻、可可、咖啡、棕櫚油、大豆、橡膠、木材及前述產品之衍生產品(例如牛肉、皮革、巧克力、家具、紙張、膠合板等)在歐盟上市及自歐盟出口。歐方並透過課予其業者及進口商提交盡職調查聲明(due diligence statement)之責任,來確保前述目標之達成。
該規章原訂大型企業自2024年12月30日起實施,中小企業本(2025)年6月30日起實施。然因第三國及歐盟業者反應準備不及,歐盟嗣以Regulation (EU) 2024/3234將前述實施時程延後1年。
綜合歐盟執委會本年4月15日新聞稿及駐地媒體Bulletin Quotidien Europe本年4月16日報導內容:
執委會於當日發布更新指引文件及第4版更新問答集,以簡化反毁林規章之執行及避免對業者與會員國主管機關造成額外行政負擔。相關簡化措施主要包含:
歐方另公告反毁林規章修訂子法草案,以釐清適用反毁林規章之產品範疇,例如倘產品屬廢棄物、二手/使用過產品或商業樣品,均非屬該規章適用範疇,俾鼓勵循環再利用之商業行為。歐方並於本年4月15日至5月13日就該子法草案展開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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