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32條款措施,是依據美國的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規定(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以調查與認定特定產品之進口是否影響美國國家安全。 232措施的調查機關是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Department of Commerce),倘認定進口產品造成美國國安威脅,美國總統具有對該產品之進口採取調整措施之裁量權,包括提高關稅、設定配額或採取其他非貿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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