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貨品屬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項目,或其最終用途或最終使用者有可能用於生產、發展核子、生化、飛彈等軍事武器用途。非經許可,不得輸出。
登入系統:出口人申請帳號並登入簽證系統
申請程序:
輸往伊朗以外地區請點選9-1-1及9-1-2,
輸往伊朗請點選9-2-1及9-2-2。
應檢附:
(1)最終用途保證書
(2)紅色警戒清單(異常交易)檢核切結書
(3)相關交易文件
(4)型錄或規格說明
(5)最終使用人之營業項目介紹資料(含公司地址)
(6)其他依規定須檢附之文件
審查期間:原則上約3~7個工作天
出口通關:將證書號碼登載於出口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