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公告(1010518)
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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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生效。 附修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十點
基於國際情勢及政策需要,自107年10月17日起,停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之適用。
修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生效。 附修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十點
訂定「進口人申請口罩輸入許可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生效。附「進口人申請口罩輸入許可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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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進口人申請口罩輸入許可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生效。
基於國際情勢及政策需要,自107年10月17日起,停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之適用。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修正公告(1010618)。
基於國際情勢及政策需要,自107年10月17日起,停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之適用。
公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往非管制地區之出口人得免檢附最終用途保證書實體文件供簽證單位核對歸檔」(10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