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本(八十九)年十月四日起輸往巴西CCC六00二.一0.九0.00—五「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針織品或鉤針織品,寬度不超過三十公分,且含彈性紗或橡膠線重量在五%及以上者」等八項貨品,應向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以下簡稱紡拓會) 辦理出口簽證及申請核發輸出配額文件

200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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