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明(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變更CCC三九二一 一二 一九○ 一○|二「聚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等一、0九一項貨品之輸出規定及「二七0」等四項輸出規定代號內容,並增列「二六七」等八項輸出規定代號
20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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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明(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變更CCC三九二一 一二 一九○ 一○|二「聚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等一、0九一項貨品之輸出規定及「二七0」等四項輸出規定代號內容,並增列「二六七」等八項輸出規定代號
公告自明(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變更CCC三九二一 一二 一九○ 一○|二「聚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等一、0九一項貨品之輸出規定及「二七0」等四項輸出規定代號內容,並增列「二六七」等八項輸出規定代號
公告自明(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變更CCC三九二一 一二 一九○ 一○|二「聚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等一、0九一項貨品之輸出規定及「二七0」等四項輸出規定代號內容,並增列「二六七」等八項輸出規定代號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2933.11.00.00-5「啡那宗(安替比林)及其衍生物」等41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及CCC3002.12.00.20-4「血漿」等2項貨品號列刪除輸出規定代號「523」,增列輸出規定代號「80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2709.00.10.00-8「供提煉用,於攝氏20度時比重在0.83以上,蒸餾至攝氏150度時所含輕質分餾液在3﹪以上及其黏度於攝氏20度時超過安氏黏度計2度者」等26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及CCC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116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內容。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0101.21.00.00-3「馬,純種繁殖用」等210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內容,並修正CCC0101.21.00.00-3「馬,純種繁殖用」等232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另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一)、(二)、(三)、(四)及(十四)之內容,及其他相關輸出規定一(一)及(六)之內容。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1302.19.30.00-6「除蟲菊或含魚藤酮植物根之汁液及萃取物(萃取含油樹脂除外)」等476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內容,並修正CCC0511.99.20.00-0「皮屑及皮廢料」等427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另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十)、(十二)、(十六)及八之內容,及該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出規定一(三)、(四)及(五)之內容。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限制輸出貨品、委託查核輸出貨品合訂本」中輸出規定代號 「二七0」、「二七二」、「四六三」、「四七三」、「五二三」、「五二四」、 「五二五」之代號內容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8419.89.60.00-0「生產半導體用化學蒸著沉積器具」等二十一項貨品之輸出規定「488」代號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