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民國進出口貨品分類表」增列CCC五四○二.四九.○○.一○︱五「其他未加撚或撚度每公尺不超過五○撚之聚氨基甲酸乙酯單股絲紗,非供零售用者」等四項貨品,刪除二項貨品。「限制輸出貨品表」增列CCC八九○二.○○.一○.一○∣九「船長二十四公尺以上之漁船」乙項貨品,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由本局簽發輸出許可證。上述事項均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20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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